金融发展与共同富裕的中国故事 本部分把目光聚焦到中国。
研究表明,1970—2008年间,金融化可以解释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一半以上(Tomaskovic-Devey Lin, 2013)。与此同时,人均GDP由1978年的385元,增长到2020年的7.2万元,超过1万美元,接近高收入国家门槛(见图6)。
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顺应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更好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中国存在明显的金融抑制现象,主要表现为利率、汇率的管制,信贷配给以及金融机构的设立限制等。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上对金融的诟病不一而足。发达经济体由不到60%上升到2011年的160%。从人均居民财富的增长来看,1978—198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8%,1990—199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7%,2000—200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9%,2010—201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3%。
抵押问题,本质上是信任问题。而金融不稳定(如金融波动或金融周期繁荣-萧条的更替)往往会加剧不平等。第一次浪潮,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末,我国金融业依托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手段,以业务操作电子化、系统联网化、标准统一化为重点,实现了从手工到电子、从单机到联网的历史性突破,基本摆脱了手工操作的落后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相对于各类非金融领域的客户,处于优势地位。其中,既可能有新的发展机遇,如更多的客户、更多的应用场景、更多的产品和服务等,但也可能带来新的严峻挑战。第二次浪潮,进入21世纪,金融业在电子化建设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新手段,重点围绕数据集中化、渠道网络化、管理信息化等领域,大力推进金融业的信息化发展。由于数字经济并不是对原有经济体系的补充和融合,而是对传统经济的变革和重塑,金融的数字化转型应被视为金融业的革命。
在现实中,数字经济主要通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条路径形成和发展。所谓产业数字化,则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
在我国,发展数字经济已被提到战略高度。第三次浪潮,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出现,金融和技术呈现进一步深度融合的趋势。综上所述,对于金融业而言,数字化的发展酝酿着一次重大革命,可能彻底改变金融业的面貌。如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都是基于数字技术发展起来的新产业,而层出不穷的云相册、云盘、打车软件、数字电视等产品,便是这些新产业多样化的具体形态。
假设产业数字化的速度如同数字产业化一样也达到11.57%,则到2025年,由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共同构成的我国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将超过50%,并使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居于世界前列。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金融的本质发生变化。在数字经济时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逻辑开始转变,主要原因在于,数据将替代资本成为金融业核心资产。不过,金融数字化转型既是金融电子化、金融信息化的延续,又与前者存在巨大差异。
这意味着,在未来几年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年均增长率要达到11.57%以上。现代信息技术对经济发展具有独特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在提升金融效率、优化业务流程和降低经营成本等方面,新技术显示出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应用空间。简言之,金融业的数字化转型是金融发展面临的又一次创造性破坏。
而面对去中心化的冲击,从中央到地方的层级结构可能逐渐丧失必要性。海量的数据和算法分析将逐渐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日益密集快捷的互联网则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因此,在积极推动传统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同时,要管理好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积极应对所面临的新挑战。信息化是对金融业务需求的响应,是对传统业务效率的改善和提升,在这个过程中,技术的作用是辅助性的。按照这样的理解,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金融业发展与科技的结合,大致经历了三次浪潮。所谓数字产业化,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市场化应用,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目前,能够预见的挑战是,作为传统金融业支撑的大量物理网点和柜员,其规模将会萎缩。这就是说,万变不离其宗,金融说到底仍是一种社会活动。
传统金融的基本功能是融资中介和资金分配,其存在的前提是资金的最终提供者与资金的最终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产业数字化以鼎新带动革故,以增量带动存量,通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普及应用,促使现代科技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从而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在我国,发展数字经济已被提到战略高度。综上所述,对于金融业而言,数字化的发展酝酿着一次重大革命,可能彻底改变金融业的面貌。
这是党中央深刻洞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清醒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方向,并根据中国国情,敏锐抓住新的战略机遇期作出的重大决策。由此,当长尾人群获得金融服务的便捷性提高,客户规模迅速扩大之时,金融机构作为信息中枢和融资中介的重要性将会下降,去中介化可能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在现实中,数字经济主要通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条路径形成和发展。作为基础的生产要素的差别,构成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基本区别。
金融机构作为专业的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跨主体、跨周期、跨区域的资产配置,并管理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各类风险。现代信息技术对经济发展具有独特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所谓产业数字化,则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金融的本质发生变化。
在十四五规划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从2020年的7.4%提高到2025年的10%。所谓数字产业化,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市场化应用,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这意味着,在未来几年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年均增长率要达到11.57%以上。按照这样的理解,自改革开放至今,我国金融业发展与科技的结合,大致经历了三次浪潮。不过,金融数字化转型既是金融电子化、金融信息化的延续,又与前者存在巨大差异。由于数字经济并不是对原有经济体系的补充和融合,而是对传统经济的变革和重塑,金融的数字化转型应被视为金融业的革命。
第三次浪潮,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出现,金融和技术呈现进一步深度融合的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但是,在确认这个本质的同时,还需要看到,就服务实体经济而论,与此前的金融相比,数字化基础上的金融在逻辑和方式上都存在巨大差异。质言之,数字产业化的目的,是将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转化为生产要素,通过信息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融合,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最终形成数字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因此,在积极推动传统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同时,要管理好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积极应对所面临的新挑战。产业数字化以鼎新带动革故,以增量带动存量,通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普及应用,促使现代科技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从而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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